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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蜀道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大黑山磷粉矿竞价销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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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金川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川公司”)委托,四川蜀道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下称“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将对四川省会东县大桥磷矿区大黑山矿(下称“大黑山矿”)现有的磷粉矿资源进行竞价销售。竞价销售信息如下:

一、销售商品基本情况

本次销售的商品为大黑山矿现有的磷粉矿(下称“磷粉矿”磷粉矿粒径小于0.5厘米),数量为20万吨。

二、销售商品结算质量标准

本次磷粉矿销售为现场指定矿堆,不计算含水量,不按品位计价,不取仲裁(结算)样。

三、销售商品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磷粉矿销售价格为出厂坑口含税价且不得低于限价即:现汇价格120.00/吨。

四、资格要求

通用资质要求:本次参与磷粉矿竞价销售的公司(下称“报名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授权书,基本账户开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资质要求:符合从事矿产资源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范围。

报名人应在报名时向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印证材料全部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竞价保证金收取

报名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缴纳报名诚信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下称“保证金”),报名人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获得竞价权限,竞价结束后如有中标(中标的报名人下称“买受人”),保证金自动转为货款,用于抵扣买受人应当支付的货款,不再另行退还。若买受人未按规定时限与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签订《磷粉矿销售合同》或未按规定交付货款视为买受人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收取不予退还

竞价结束后,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未竞价成功的报名人,若报名人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上述行为的发生,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有权要求报名人或买受人赔偿损失。若原评定的买受人被取消资格或被解除合同的,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有权顺延确定位的报名公司作为买受人,也有权重新进行询价。

六、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蜀道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号:39900180800555202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注:报名人缴纳保证金时需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

七、报名程序

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证金的转账凭证、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发送至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邮箱(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电子版材料、报价函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8  24 10:00。

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公司邮箱:scsdxclgfs@163.com

八、竞价程序

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报价函保证金及转账凭证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并缴纳,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有权结合报价和报名人资质信誉,由高到低选取报价前名进行竞价谈判。如报名不足三家,本次公开竞价销售终止。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报名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或指定方式竞价,经竞价谈判后,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有权确定其中价格较高者(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也有权基于各报名公司的报价、自身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为买受人,本批量磷粉矿原则不超过家公司作为买受人。买受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签订《磷粉矿销售合同》。

因《磷粉矿销售合同》在竞价销售公告中已向报名公司提供,买受人不得主张对《磷粉矿销售合同》进行修改。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是由新材料成都分公司发起的邮件,发送邮箱为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公司邮箱,接收邮箱默认为报名人发送报名材料邮箱

报名人在向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提交报名材料后,视为已经清晰、明确地知晓了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并同意遵守本公告的相关要求,若违反相关要求的,自愿按照本公告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

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与买受人签订《磷粉矿销售合同》,并由买受人向新材料集团成都分公司支付款项,磷粉矿的交付、售后等工作由金川公司大黑山矿组织实施。

 

附件1 报价函.docx

附件2 磷粉矿销售合同.docx



 

四川蜀道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23年8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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